解答:

根据《关于做好应收账款质押及转让业务登记查询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银行、商业保理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通知》所列主体,办理应收账款质押、转让业务时,应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平台办理应收账款权属状况登记,公示相关权利状况,并且将登陆中征动产融资登记平台对应收账款权属状况进行查询作为办理该类业务的必要程序。

推荐阅读商业保理业务法规问题汇总


注意事项:
1.本资料转载OR 整理自“保理人”,仅用于本博客的交流学习,非用于商业用途。
2.欢迎在本博客下端评论、提出学习见解,本博客将尽快回复,对好的意见进行收录整理!
3.更多资讯进入本博客或搜索  www.国际结算.com OR www.guojijiesuan.com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