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

在暗保理业务中,因保理商和债权人未及时将应收账款转让事宜通知债务人,对于拟转让的应收账款,保理商亦未及时取得债务人的确认,此种情况往往存在较高交易风险。

因此,保理商在续作此类业务时,可要求债权人将应收账款转让通知提前签署,并由保理商留存原件,以备随时通知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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