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

“拖单”业务,顾名思义,是指基础贸易中的卖方故意拖延交货。与未来应收账款不同的是,未来应收账款是未来有可能产生的应收账款,具有可期性。而“拖单”业务是基础贸易中因卖方违约,导致应收账款未能现实形成的情况,虽同样具有可期性,但违约风险已经现实存在,且应收账款尚未形成,此种情况已不再适合续作保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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