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分析:

如果已有合同关系存在,但需要等待一定的条件成就或一定时间的经过,或者当事人实施某种行为,才能转化为现实的债权,因其体现了一定的利益,具有转化为现实债权的可能性,从鼓励交易的角度出发,应允许此类债权转让。

但从业务风险角度考虑,即使有基础交易合同关系存在,未来应收账款保理的风险还是非常大的,鉴于其不确定性的因素太多,仍需谨慎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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