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综合保税区?

综合保税区是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一种类型,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施封闭监管,以保税加工、保税物流和保税服务为基本功能并赋予配套的特定税收、监管政策的特定功能区,是目前开放程度最高、政策最优惠、功能最齐全的特殊监管区域。


二、综合保税区有什么税收政策?

1.保税政策
从境外入区的货物,暂缓缴纳进口关税及进口环节税,企业可以根据将来货物流向再决定是否征税进口。保税政策是综合保税区最基本、最核心的税收政策,区内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保税服务等业务普遍适用该政策。

2.免税政策
(1)境外进口入区环节,区内基建项目所需物资、生产所需设备及零部件、办公所需合理数量的用品,除另有规定外,免予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2)区内、区间流转环节,不征收货物国内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3)区内离境出口环节,不征收货物出口关税和增值税、消费税。

3.退税政策
从境内区外出口入区的货物,除另有规定外,予以国内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出口退(免) 税。在税收管理方面,基于封闭围网的监管条件,海关对综合保税区实行较为宽松的监管制度,如对区内货物不实行担保管理、对区内加工贸易货物不实行单耗标准管理、不设货物仓储期限等。


三、区内企业的特别优势和优惠政策

综合保税区内企业获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后,将纳入国内税收抵扣环节,能够解决区内企业国内增值税不能抵扣问题,降低企业成本,有效解决当前区内企业对接国内市场不便利的问题。
试点企业自行管理非保税货物,非保税货物不实施账册管理,不采用报关单、备案清单方式办理进出区手续,由企业如实记录非保税货物进、出、转、存情况,并留存三年。


四、“四自一简”包括哪些内容?

“四自一简”包括自主备案、自主确定核销周期、自主核报、自主补缴税款以及简化业务核准手续。实施“四自一简”后,企业可自主备案,结合盘点计划自主确定核销周期,自主开展账册的核销申报,自行办理货物补缴税款的申报缴税手续,同时简化业务资质核准手续,一次性赋予企业清单范围内业务资质,不再另行核准。海关通过风险分析,加强后续监管,减少对企业生产活动的干预,进一步强化企业市场主体的作用,同时提高业务办理的效率。


五、常见问题

 

以上内容整理自:公众号:海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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