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

债权从接受的非现金资产作为长期投资管理的,债权人应按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而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受让的投资是否发生减值在重组日可暂不考虑,待期末与其他资产的减值一并考虑。

 

推荐阅读商业保理业务法规问题汇总


注意事项:
1.本资料转载OR 整理自“保理人”,仅用于本博客的交流学习,非用于商业用途。
2.欢迎在本博客下端评论、提出学习见解,本博客将尽快回复,对好的意见进行收录整理!
3.更多资讯进入本博客或搜索  www.国际结算.com OR www.guojijiesuan.com

发表评论

电子邮件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