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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信用证与合同   的学习笔记

条款- a. 就性质而言,信用证与可能作为其依据的销售合同或其它合同,是相互独立的交易。即使信用证中提及该合同,银行亦与该合同完全无关,且不受其约束。因此,一家银行作出兑付、议付或履行信用证项下其它义务的承诺,并不受申请人与开证行之间或与受益人之间在已有关系下产生的索偿或抗辩的制约。
受益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利用银行之间或申请人与开证行之间的契约关系。(资料引用-百度百科 ,2020-01-27)

学习笔记:
1.条款解读,


条款- b. 开证行应劝阻申请人将基础合同、形式发票或其它类似文件的副本作为信用证整体组成部分的作法。(资料引用-百度百科 ,2020-01-27)

学习笔记:
1.条款解读,


涉及案例国际商会意见 R819, R837, R887, R892

【注释】: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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