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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两种不同运输方式的运输单据  的学习笔记

条款-

a. 至少包括两种不同运输方式的运输单据(即多式运输单据或联合运输单据),不论其称谓如何,必须在表明上看来:
i. 显示承运人名称并由下列人员签署:
承运人或承运人的具名代理或代表,或
船长或船长的具名代理或代表。
承运人、船长或代理的任何签字必须分别表明承运人、船长或代理的身份。
代理的签字必须显示其是否作为承运人或船长的代理或代表签署提单。
ii. 通过下述方式表明货物已在信用证规定的地点发运、接受监管或装载:
预先印就的措词,或
注明货物已发运、接受监管或装载日期的图章或批注。
运输单据的出具日期将被视为发运、接受监管或装载以及装运日期。然而,如果运输单据以盖章或批注方式标明发运、接受监管或装载日期,则此日期将被视为装运日期。
iii. 显示信用证中规定的发运、接受监管或装载地点以及最终目的地的地点,即使:
a. 运输单据另外显示了不同的发运、接受监管或装载地点或最终目的地的地点,或
b. 运输单据包含“预期”或类似限定有关船只、装货港或卸货港的指示。
iv. 系仅有的一份正本运输单据,或者,如果出具了多份正本运输单据,应是运输单据中显示的全套正本份数。
v. 包含承运条件须参阅包含承运条件条款及条件的某一出处(简式或背面空白的运输单据)者,银行对此类承运条件的条款及条件内容不予审核。
vi. 未注明运输单据受租船合约约束。

b. 就本条款而言,转运意指货物在信用证中规定的发运、接受监管或装载地点到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过程中,从一个运输工具卸下并重新装载到另一个运输工具上(无论是否为不同运输方式)的运输。

c. i. 只要同一运输单据包括运输全程,则运输单据可以注明货物将被转运或可被转运。.
ii. 即使信用证禁止转运,银行也将接受注明转运将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运输单据。

(资料引用-百度百科 ,2020-01-28)

学习笔记:
1.条款解读,


 

 

涉及案例:暂无

【注释】: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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