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参考:

尽职调查过程中,调查方的调查结果往往是直接根绝被调查方提供的资料而得出的。那么,这个过程就不可避免地会存在被调查方有选择性地提供资料、对部分资料进行毁损、涂改、调换的可能,基于此,调查方可采取现场抽取部分资料的方式对被调查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印证。以现场抽取整套交易单据为例,调查方应注意事项如下:

  1. 可于考察现场临时提出,不要提前通知客户。
  2. 单据/文件必须覆盖交易全流程(招投标程序、商务合同的签订、验收)。
  3. 特别审查商务合同是否有不适合操作保理业务的特殊条款,如不可转让、抵销条款等。
  4. 凡是有差异或不符的情形,一律询问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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