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

债权转让合同毕竟是金融借款合同签订的基础原因之一,二者这种关联是否构成了责任关联,是否会形成并案审理的依据?这成了审理中争议之一。这个问题不需要从理论分析。因为没有法律上的依据将债权转让合同与金融借款形成从属关系,那二者必然是并列关系。

从法理上讲,法律并列的法律关系,不能并案审理。既没有法律上规定二者可以并案,也没有法理上原因导致并案审理,只剩下客观事实能否导致并案审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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